
从今天起,安省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brokerages)均可开始向(RECO,安省房地产委员会)提交新的年度财务申报。该申报将让监管机构能够更加详细地了解各经纪机构的财务状况、信托账户以及合规情况。
这项新要求于10月1日正式生效,适用于安省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首次申报涵盖财年结束日在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的经纪机构,必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提交。
此后,对于财年结束日在2026年8月1日或之后的经纪机构,须在财年结束之日起90天内提交年度财务申报。
根据RECO网站公布的信息,这些申报旨在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财务状况的监管,并帮助监管机构更早发现潜在风险。
安省目前约有3,80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全部都必须遵守年度财务申报要求。
RECO临时首席执行官Jean Lépine近期在一篇专栏文章中表示:
“这并不是为了制造不必要的行政负担,而是为了让监管监督与现代风险管理实践保持一致。”
经纪机构需要申报哪些内容
这项年度申报的具体要求最早于今年6月公布,其范围远远超出了提交基本财务报表的要求。
经纪机构必须申报资产负债表信息,包括现金、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特定贷款等;同时还须提供损益表数据,包括营业收入、毛利润、费用和净利润。
RECO还将收集经纪机构银行账户的相关信息,包括账户号码、开户金融机构,以及每个账户属于哪一类账户,例如:
此外,经纪机构还必须申报该财年内完成的房地产交易数量。
所有申报均须通过RECO的MyWeb在线门户提交。
信托账户将受到更严格的关注
此次年度财务申报相当大一部分内容集中于**信托资金(trust money)**的管理。
经纪机构必须披露信托资产和信托负债总额、经纪机构留存的信托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以及**无人认领的信托资金(unclaimed trust money)**相关信息。
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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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资金归属权人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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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定有权领取资金,但无法找到该人士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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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两年仍无人认领的信托资金。
**登记经纪(broker of record)**还必须回答一系列与经纪机构在该财年内如何处理信托资金有关的合规问题。
登记经纪必须确认经纪机构是否合规
其中,登记经纪必须确认经纪机构是否做到以下事项:
申报还要求经纪机构说明,RECO是否曾被告知某些财务问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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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机构的负债超过其资产的可变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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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机构无法在债务到期时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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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启动或即将启动破产或资不抵债程序。
如果经纪机构未遵守某项监管要求,登记经纪必须解释具体违规情况及其性质。
年度财务监管是更广泛监管改革的一部分
RECO表示,新的年度财务申报制度将与现有的审计和检查工作相互补充,使监管机构能够更准确地评估风险,并据此分配监管资源。
该监管机构表示,这项制度是其转向成为“更加主动、以数据为依据的监管机构”的一部分。
RECO还计划在2027年推出每月信托账户对账申报(monthly trust reconciliation reporting)。RECO表示,这将提供更加及时的财务信息,有助于监管机构发现相关趋势和潜在问题。
如果经纪机构在适用财年内没有房地产交易活动,也没有信托账户资金活动,则可以提交简化版申报,而无需完成完整的年度财务申报。
在这种情况下,经纪机构需要声明其没有交易活动(no trade activity),并上传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信托账户对账单/账户报表(trust-account statement)。
逾期申报可能面临逐步加重的处罚
根据RECO网站公布的信息,如果经纪机构在10月30日截止日期之后仍未完成申报,将面临逐步升级的执法措施。
首先,逾期申报将被处以250加元罚款;如果继续不申报,处罚可能逐步提高,最高可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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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加元罚款(f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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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加元费用裁定(cost award)
逾期15天后,该经纪机构可能被移交RECO的**纪律委员会(Discipline Committee)**处理。
RECO表示,在纪律程序中可能进一步寻求额外罚款;如果经纪机构持续不履行申报义务,最终可能导致其注册资格被暂停或撤销。
需要注意的是,缴纳逾期罚款并不能免除提交年度财务申报的义务。
与加拿大多数房地产监管机构接轨
RECO表示,实施年度财务申报制度后,安省的监管制度将与加拿大大多数房地产服务监管机构保持一致。
目前实行类似年度财务申报要求的省份包括:
阿尔伯塔省、卑诗省、萨斯喀彻温省、曼尼托巴省、魁北克省、新斯科舍省,以及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